(二)着力条件改善。要充分认识改革对教育教学产生的重大影响,积极创造条件,确保高中选课教学、高校教学改革顺利实施。各级编制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,优先保证学校学科教师结构调整的急需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教育经费投入,加强学校教学设施建设,为学校更好地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提供有力支持。
(三)强化考试保障。各级政府要建立教育考试财政资金保障机制,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。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考点学校要统筹相关经费,保障标准化考点的运行所需,考试收费不足部分同级财政要给予补助。省发展改革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财政部门要及时调整考试招生收费项目标准、普通高考监考教师和评卷教师补助标准,确保高中阶段学校学业水平考试、职业技能测试、职业适应性测试顺利实施。实行科学规范的教育考试监考员遴选制度,强化培训,建立一支责任心强、业务过硬、相对稳定的监考员队伍。要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新任务的要求,加强考试招生机构建设,提高教育考试的专业化、科学化管理水平。
(四)注重宣传引导。要广泛宣传改革方案,深入解读改革政策,及时回应社会关切,解疑释惑,凝聚共识,为顺利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营造良好氛围